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若干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22-02-10 15:46:42】 【瀏覽次數:392】 【信息來源: 安徽合心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就業結構性矛盾始終存在并不斷變化,已成為影響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突出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企業招工服務,逐步緩解企業“招工難”問題,幫助企業紓困,助力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推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現就加強我省企業用工服務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提出如下意見。
(一)厘清企業用工需求清單。完善缺工企業動態監控制度,全面開展企業用工需求調查,重點深入園區摸清企業用工需求狀況,主動收集“三重一創”、十大新興產業、招商引資項目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等重大項目建設崗位供需信息,鼓勵各地把小微企業納入監測范圍。引導企業根據季節性用工周期變化,更精準及時反應勞動力市場需求變化狀況。及時掌握企業用工計劃、招工進度以及缺工人數、缺工工種、工資待遇等情況,建立“招工難”企業用工需求清單,及時向社會發布。(二)夯實勞動者求職需求清單。充分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網、“職等你來”就業登記小程序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作用,掌握省內求職者就業需求、技能水平等基本情況,了解個性化需求,建立求職者就業需求清單。加強企業崗位需求清單、求職者就業需求清單跨區域共享、匹配。(三)優化安徽公共招聘網等線上招聘平臺。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網等網絡平臺,實施“百日千萬網絡招聘”等專項行動,發揮公共、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拓展“互聯網+用工服務”,推進實現缺工企業崗位需求“一點發布、全省共享”、求職者就業需求“一點填寫、精準送崗”。進一步深化皖北、皖江示范區勞務合作,健全長三角區域市場供求信息聯合發布機制,主動對接滬蘇浙等地發布皖企缺工信息,引導勞動力合理流動。(四)提升“2+N”系列活動等線下招聘平臺。統籌推進“民營企業招聘月”等全省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常態化開展安徽特色“2+N”系列線下招聘活動,全面提升線下招聘對接平臺服務水平。精心開展“‘才’聚安徽·‘就’在江淮”活動,廣泛歸集發布高質量就業崗位信息,增加招聘頻次。創新“公共人力資源市場+經營性職業中介機構”模式,鼓勵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完成日常招聘基礎上,充分利用現有招聘場地,免費向全省AAA以上等級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放,提供免費的常態化招聘求職服務。(五)科學設置崗位招聘條件。引導企業結合實際放寬用工條件,合理提高薪資待遇穩定職工隊伍,規范用工行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通過優化就業環境提高崗位吸引力。為重點招商企業、返鄉創業企業、勞動密集企業配備“人社服務專員”,從企業科學設置崗位情況、招聘條件合理性和薪資待遇調節范圍等指導企業合理招用工。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用好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方式減輕自有員工壓力。(六)暢通勞動者職業發展渠道。指導企業參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適合職業院校畢業生職業發展通道體系,建立健全體現技術技能價值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適當向一線技能崗位職工傾斜,切實增強省內企業就業崗位的吸引力。結合“四進一促”穩就業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指導進企業活動,提供針對性的人力資源管理指導服務和政策宣傳。(七)深化“工學一體”培養模式。接續推進技工強省建設工程,進一步健全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促進“招工、培訓、就業”相結合,著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的質量和精度。加強校企合作,各市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需求對接活動,組織技工院校進園區、進企業。深化“工學一體”培養模式,引導技工院校圍繞產業發展設置專業,圍繞生產實際開展教學,鼓勵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開展緊缺工種技能人才訂單、定向、定崗培養,按規定給予定向培養生補助。(八)開展針對性職業技能培訓。結合本地區產業結構、產業規劃,健全完善本地區急需緊缺工種目錄,引導公共實訓基地、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有針對性地擴大培訓規模。推動建立基于專業分類的差異化生均撥款制度,鼓勵職業院校圍繞我省產業辦專業,提高智能制造等專業規模和省內就業比重。鼓勵各地出臺政府購買技能人才培養成果的政策措施,對社會力量辦職業院校為我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培養輸送技術技能人才給予購買服務補貼,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的匹配度。(九)指導樹立正確就業觀。常態化開展職業指導進校園,充分利用職業指導大師工作室、啟明星就業指導專家團等服務團隊,指導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合理設定就業預期、規劃成長路線,樹立正確的就業觀,改善不就業、慢就業現象。強化社會輿論導向,引導新成長勞動者樹立“勞動光榮、技能成才”的社會氛圍。(十)創新崗位推介形式。圍繞熱門行業、重點企業、地方特色,聯合社會力量推出“直播帶崗”“直播政策”“新職業體驗”等特色云服務。及時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培訓補貼、一次性就業補貼等政策,激勵中小微企業更多吸納畢業生就業。充分發揮校園市場的主體作用,大力開展校園招聘。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開展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創業大賽、就業創業指導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給予一定補助。(十一)拓展青年就業渠道。深入實施基層成長計劃,按規定落實就業補貼、高定工資檔次、購買服務等政策。將省內就業率納入公辦職業院校辦學評估督導、校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實施高校畢業生強技計劃,開發一批技術含量高、就業前景好的培訓項目,制定專項培訓方案,鼓勵離校2年內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參加3個月以上的中長期技能培訓、實現技能就業,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十二)打造安徽省“三公里”就業圈。以社區三公里范圍內的勞動者、小微企業為重點服務對象,織密公共就業服務網絡,擴大服務供給,創新運行機制,促進社區居家潛在勞動力就近就業,幫扶就業困難人員盡快實現就業。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變“先開發后上崗”為“先上崗后認定”,吸引大齡勞動者上崗就業。(十三)發掘人力資源潛能。聚焦農村潛在勞動力,鼓勵企業依托就業幫扶車間、就業幫扶基地等渠道,通過計時、計件等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委托生產,用好農村閑散勞動力。鼓勵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為有勞動意愿的低齡老年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指導服務,有效發揮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及人脈作用。(十四)強化用工協調機制。充分利用用工協調機制,指導企業開展用工調劑,及時公布企業余缺崗位信息,宣傳共享用工政策,促進企業間用工互幫互助。推進職業指導進社區活動,幫助失業人員、殘疾人和靈活就業人員了解市場職業需求,針對性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十五)組織“接您回家”系列活動。積極組織缺工企業組團赴省外高校、人才市場招工招才,做好招聘信息對接、活動保障、跟蹤服務等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統籌設置專項經費給予支持。加強與甘肅、云南、陜西等人力資源富裕省份勞務協作,更大規模引進省外優質勞動力資源。結合實際,適時組織開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動,通過“喜看新變化”“就業在家鄉”“返鄉創業好”等方式,重點引導更多省外技能勞動者和創業者有序回皖來皖就業、投資興業,逐步推進“人回鄉、技回流、廠回遷、情回歸”。(十六)釋放政策綜合疊加效應。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公共財力等實際出臺引才政策,對農民工和高校畢業生返鄉留鄉就業的,可給予交通補貼、返鄉就業創業補貼、安家補貼等;對引導外來勞動者本地穩定就業的機構等,按規定給予服務補貼等。企業從省外引進急需緊缺高級技師、技師的,按規定給予被引進人相應補助;引進外省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隊選手、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選手,按規定給予企業引才補助。加大高層次人才項目扶持力度,有針對性地挖掘提供就業崗位,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十七)加強用工需求分析評估。牢固樹立“招工就是招商”“加強用工服務就是優化招商環境”的理念,及早參與對本地區重點建設項目或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點骨干企業的人力資源需求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統籌考慮企業用工需求與當地人力資源實際,優先引進本地區人力資源較為匹配、員工薪酬待遇恰當、員工勞動保障合理的項目。(十八)建立用工聯動工作制度。通過建立信息共享、服務同步、部門互動、區域合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用工聯動,做到重點用工項目特別是重大招商企業用工信息早知道、培訓需求早了解、用工服務早行動、勞動關系早指導,實現企業招工與落實政策有效對接、企業招工與勞動者求職有效對接、企業技能需求與技能培訓有效對接,為重點用工項目企業提供強大的人力資源保障。幫助企業做好人力資源儲備,引導重大招商企業把招工與穩工結合起來,使員工招得進、留得住、有發展。(十九)統籌完善城鄉就業服務體系。抓住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重大機遇,強化與周邊省市在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一體化、信息化、均等化、專業化等方面的對接合作,不斷優化公共就業服務的整體布局。落實城鄉勞動者在就業地平等享受就業服務政策,推動取消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平等就業的障礙,服務勞動力跨區域、跨城鄉穩定就業。(二十)推行“智慧就業”服務模式。依托安徽省“智慧就業”服務平臺,推進大數據在就業領域的應用,分析感知服務對象就業需求,精準推送就業政策服務。運用信息技術,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重點群體就業領域主要指標數據進行動態監測,強化風險防控。(二十一)完善購買就業服務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跟蹤調研、電話回訪、就業需求調查等,加強地區、群體就業形勢研判,為地方開展“雙招雙引”提供人力資源方面的決策參考。常態化開展“四進一促”穩就業活動,不斷提高就業政策知曉度、落實率和滿意度。(二十二)發揮政府主導推動作用。堅持把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推進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強化產業帶動就業。要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體作用,同時組織動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提供企業用工服務。鼓勵各地人社部門牽頭組建招工服務專班、招工小分隊等,為重點招工企業提供個性化用工招工服務。(二十三)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供給。鼓勵職業指導師、大中型企業人力資源經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高校就業指導老師、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有專長的社會人士等創建職業指導工作室,組織認定一批省級職業指導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導和職業指導服務。服務力量確有不足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擇優確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參與公共就業服務供給。(二十四)強化服務補助經費保障。對提供用工服務的、符合條件的各類主體,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籌各類資金,對幫助用工急缺企業穩定招用工的組織和個人給予適當獎勵。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強化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政策制度,引導各方力量參與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全力穩市場主體、穩重點群體。
2022年1月25日